有关债权债务的追诉时效期限,一般设定为三年。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若超过期限未行使该权利,到期后债务人可以援引这种理由进行抗辩。
然而对于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债权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在时效期间内曾主张权利的情形,时效将自动中断并重新计算。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